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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第三人民医院微创手术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5-11-11 浏览次数:2

2025年度@宜阳县第三人民医院微创手术设备采购项目

宜阳县第三人民医院微创手术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 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宜阳政采磋商(2025)0109号

2、项目名称:宜阳县第三人民医院微创手术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01 宜阳县第三人民医院微创手术设备采购项目包1 1800000.00 18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质量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高清微创手术设备一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使用。

5.5交货地点:宜阳县第三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合格。

5.7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不少于1年。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须提供相关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经销商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注: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站获取。请进行用户注册,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11月  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