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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7 浏览次数:2

大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HR-202508;

2.项目名称:大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2.00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服务需求: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服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

8.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4.2信誉要求:①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3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售出不退;

3.售价:50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