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杨米东区100万千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国杨米东区100万千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46000万元:其他资金184000,招标人为新疆国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建设规模: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及其附属设施。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含测绘地勘)、施工图设计、采购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并网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国杨米东区100万千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国杨米东区100万千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
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2.1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承装(修、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及以上资质:3.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
全考核证(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身份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100MW及以上的光伏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或施工业绩),附公司任命文件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无
效业绩处理: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B证),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身份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100MW及以上的光伏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或施工业绩),附公司任命文件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3.4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2022年1月(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100MW及以上的光伏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或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3.5财务要求:
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每位成员均出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至2024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不足三年可提供公司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未经审计可出具自述说明)。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2年11月30日-2025年11月29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方均提供)。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应明确牵头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
④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获取,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分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0日10时00分到2025年11月15日20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将报名资料(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0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30日11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