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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矿业(集团)济宁岱庄煤业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委托运营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5-11-10 浏览次数:2

枣庄矿业(集团)济宁岱庄煤业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委托运营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概况:根据《山东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鲁环发[2020] 6 号)文件的规定,必须委托依法成立的运营机构对其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环境自动监控通信网络进行运营管理,为保证公司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营管理。


1.3 结算付款方式:电汇、承兑分期付款。


1.4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5 工期:365 日历天,投标人可自报最优工期。


1.6 实施地点:岱庄煤业公司。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要从事该行业不小于5 年;

2.3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1 项类似行业相关的服务项目; 2.4 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

2.5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 年内(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