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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二期)项目(可视化房产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11 浏览次数:2

韩山师范学院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二期)项目(可视化房产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韩山师范学院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二期)项目(可视化房产管理系统)


(二)项目编号:M440


(三)采购需求:


序号


招标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


1


可视化房产管理系统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720,0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或2024年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按第六章格式填报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登记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登记: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0日 至 2025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