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西延干渠安全鉴定问题消缺设计(可研代初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州西延干渠安全鉴定问题消缺设计(可研代初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8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管理总站。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简要规格描述:对照西延干渠安全鉴定初步成果,完成西延干渠隐患消缺设计工
作及本次工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及时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编制变更设计方案(派出
驻现场设计代表),并配合完成有关部门对设计文件的批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闸房改造屋面防水,房顶、雨蓬、连廊、爬梯修补,外立面装修、闸房周边及上渠路硬化
和安全防护设施。2.桥涵安全防护桥面铺装、修补、雨水导流,涵洞清淤,必要部位补充
渗流监测及沉降观测设施。3.渠道维修加圄针对渠道及附属建筑物(渡槽等)隐患进行消
缺设计。4.管理区维修改造供电系统、绿化灌溉系统、监控系统改造,米泉管理所大门改
造,昌吉管理所地坪、监控、绿化、照明改造及美化亮化设计5.其他设计内容。设计深度
需满足施工要求,即在可研、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的基础上,综合建筑、结构、设备各工种,
相互交底、核实核对,深入了解材料供应、施工技术、设备等条件,把满足工程施工的各项
具体要求反映在图纸和设计说明中,做到整套图纸齐全统一,工程量清单准确无误,施工说
明详尽,明确无误。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州西延干渠安全鉴定问题消缺设计(可研代初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州西延干渠安全鉴定问题消缺设计(可研代初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近3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7日10时30分到2025年11月14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写明联系人和联系方
式、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售
价(元):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