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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珠琳镇初级中学校引进半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11 浏览次数:1

广南县珠琳镇初级中学校引进半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内容: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受广南县珠琳镇初级中学校的委托,对 广南县珠琳镇初级中学校引进半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编号:ZWZBFTC2025-01105

1.2.2磋商内容:引入专业安保及半军事化管理服务团队。需配备专业安保16人。(在合同期限内如校方增加工作内容,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合同一年一签,经双方协商续签合同);

1.2.4预算金额:人民币576000.00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主体授权单位及企业负责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以上证照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备一定的流动资金,未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新注册的公司提供注册之日起截至开标前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相关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

(5)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磋商时以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为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磋商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申请。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供应商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1日15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