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孟镇卫生院中医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DXZB-2025-11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大孟镇卫生院中医设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万元,招标人为中牟县大孟镇卫生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医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孟镇卫生院中医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孟镇卫生院中医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磋商公告第五项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现场递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大孟镇卫生院中医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NDXZB-2025-1102
三、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中医设备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预算金额:一标段130000元人民币;二标段150000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一标段130000元人民币;二标段150000元人民币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管理部门规定
6、质保期:一年
7、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交货
8、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9、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2、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是。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