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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仲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项目(一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发布日期:25-11-17 浏览次数:4

惠州仲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项目(一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编号:KHZX2510920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惠州仲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项目(一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157.23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市仲恺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观洞湖环湖绿道30公里改造提升;生态停车场规划169个停车位新建游客中心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新建惠见三千餐厅+lcenter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北坝广场和竹语岛景观改造提升;林墟隐新建半坡餐厅200平方米,修建栈道和观光平台;新增两个水质监测站;新溪村民宿改造约2100平方米及景观改造提升,修建民宿骑行道和停车场。建设规模:概算总投资约30230.5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20090.5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州仲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项目(一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惠州仲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项目(一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营业执照: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

构的授权书;

2、社保和纳税证明: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须提供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选1)

(1)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2)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注:财务报表须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核心资料)。

(3)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预算编制、勘察、设计咨询或者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监理、检测、施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7、信用截图: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须提供2个截图)。

(2)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1个截图)。

(3)供应商提供以上3个截图的基础上,招标代理单位以当天查询结果作为复核,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

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7日00时00分到2025年11月21日0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HZX25109203

项目名称:惠州仲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项目(一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算金额(元):¥1572300.00元。采购需求:

序号标的名称服务要求备注

1惠州仲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项目(一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惠州仲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项目(一阶段)工程总承包总工期暂定为320天,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后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结束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社保和纳税证明: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须提供纳税和社保证明材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选1)

(1)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2)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注:财务报表须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核心资料)。

(3)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预算编

制、勘察、设计咨询或者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监理、检测、施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7、信用截图: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须提供2个截图)。

(2)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1个截图)。

(3)供应商提供以上3个截图的基础上,招标代理单位以当天查询结果作为复核,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5日09:00~09:30。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09:30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等)进行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当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登记的,可不提供本文件)上述资料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提交一式一份,逐页加盖公章,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