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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固废综合利用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5-11-19 浏览次数:2

山西固废综合利用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受运城关铝热电有限公司、运城晋建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固废综合利用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ZHT2025-FW-144

2.3招标内容:

本项目投标人需对招标人产生的固废(包含粉煤灰、炉渣、石膏等固废)购买后,从招标人指定的固废暂存库装车,使用新能源车辆或满足运城市环保要求的车辆运输至综合利用场所,暂时不能综合利用的部分可以运输至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合法场所或单位进行临时储存,最终进行综合利用。运城关铝热电有限公司约25万吨,运城晋建热电有限公司约15万吨。

2.4服务地点:山西省运城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1031日。

2.6综合利用要求:综合利用全过程必须满足国家相关安全、交通、环保等规定,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无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的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或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应具有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具备或签约授权的合法固废储存场所(固废储存库或固废储存罐或灰场均可)。若固废储存场所为投标人自身具备,则需提供建设证明文件;若固废储存场所为投标人租赁,则需提供租赁协议;固废储存场所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合规文件等(提供证明材料),批复文件需包含固废储存的相关内容(范围包含煤粉灰等固废)

3.6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202210月至今)至少1(单项合同必须在10万吨以上)类似业绩,并提供证明资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范围页)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者请于20251118日至2025112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800(北京时间),提供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截图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129930分。

5.2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