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博物院新馆试运行效果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B25-179)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博物院新馆试运行效果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29.788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博物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内蒙古博物院新馆试运行效果评估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内蒙古博物院新馆试运行效果评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内蒙古博物院新馆试运行效果评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供应商应符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11-2009:00:00到2025-11-2617:00:00。
获取方式:将所需材料加盖公章生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正文填写: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名称、联系电话、邮箱)并电话通知审核,经初审合格后发送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2-01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2-0109:3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
七、其他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博物院新馆试运行效果评估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JLZB25-17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名称:内蒙古博物院新馆试运行效果评估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29.7880万元。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5月7日前交付。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生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正文填写: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名称、联系电话、邮箱)并电话通知审核,经初审合格后发送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