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喀什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2026年度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YXYC-CG-2025-02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2026年度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喀什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批污水处理药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喀什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2026年度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喀什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2026年度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
3、投标企业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在项目进行期内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具有税务局开具
依法缴纳近三个月完税证明;
4、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7、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8、提供本次所采购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并承诺中标后15日内提供疆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同批次检验报告。
9、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11、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确保授权链条清晰无断层,且授权有效期涵盖投标及履约阶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截止到到2025年11月27日19时30分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1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11时30分
开标地点:喀什市(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