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餐厅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DK25-FO1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餐厅劳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正文,招标人为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餐厅劳务外包项目,拟对南校区、北校区餐厅劳务外包,服务期限为二年。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南校区餐厅劳务外包;(002)二标段:北校区餐厅劳务外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南校区餐厅劳务外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4根据洛购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002二标段:北校区餐厅劳务外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4根据洛购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9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K25-FO13
2、项目名称: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餐厅劳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金额:生活费的3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餐厅劳务外包项目,拟对南校区、北校区餐厅劳务外包,服务期限为二年。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采购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南校区餐厅劳务外包
二标段:北校区餐厅劳务外包
5.4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学生满意度调查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5.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严格遵从国家食品安全等相关制度及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