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2026~2028年度货物类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5-ZFCG5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2026~2028年度货物类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监理单位协助采购单位参加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文档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2026~2028年度货物类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2026~2028年度货物类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仍有效存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如公司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以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一个月份为第一个月往前推算)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l.gov.cn)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7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日13时30分
七、其他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2026~2028年度货物类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ZB-2025-ZFCG57:
2.项目名称: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2026~2028年度货物类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监理服务: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项目建设投资额的2.6%: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服务标准:符合GB/T1966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标准和规范;
7.服务内容:监理单位协助采购单位参加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文档:
8.服务期: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9.服务地点:吉林省吉林市(业主指定地点);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仍有效存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如公司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以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一个月份为第一个月往前推算)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售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函(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近六个月(以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一个月份为第一个月往前推算)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售价:800.00元/份,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