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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招标:隆化县庙山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2-09 浏览次数:4

2025年度招标:隆化县庙山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4:34:52 浏览: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化县庙山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材料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承德盛世鑫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材料(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

2.2招标范围:聚乙烯PE100管DN315、聚乙烯PE100管DN560、聚乙烯PE100管DN500、聚乙烯PE100管DN630材料进行采购;

2.3交货地点:隆化县庙山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施工现场;

2.4供货期限:整个施工期内按进度提供,提前2日通知,3日内送到现场;

2.5质保期:按国家相关现行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售后处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核查;

3.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5日17:00时至2025年12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9:30(北京时间),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