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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招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激光脉冲光治疗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2-16 浏览次数:6

2025年度招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激光脉冲光治疗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CMET-2511YG147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激光脉冲光治疗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6万元,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激光脉冲光治疗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激光脉冲光治疗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激光脉冲光治疗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5)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较大数额罚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6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

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投标货物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时

适用):

7)提供投标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

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投标货物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时适用);

8)如投标单位是贸易代理商,应提供该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本次采购项目唯一代理的授权的。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5年12月15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内每天9:00-11:30,13:00-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报名材料,购买采购

文件。(支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浦东新区

七、其他

采购内容:激光/强脉冲光治疗系统

数量:1台

交付时间: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生效的60天内,向招标人交付设备。

最高限价:216万元人民币

购买招标文件应递交的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开具增值税发票资料。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