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智慧会议系统平台设备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广州分行智慧会议系统平台设备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5-24462/N_GD250106/01),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分行智慧会议系统平台设备及安装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主要包含广州分行本部会议设备的采购及利旧设备的拆迁、安装、调试,及广州分行营业部会议室设备的购置。新购置设备需与原有利旧设备兼容,确保所有设备的正常使用。
2.3 项目预算总价:3,552,654.82元(含增值税)
2.4交付时间:1.物品配送时间要求:要求入选供应商在收到招标人入选通知后30天完成产品的配送,并在配送完成10天内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所投产品需与利旧设备兼容。
2.对于利旧设备的拆迁、安装调试,入选供应商需与建行广州分行进行协商确定实施方案后实施。为保证拆迁过程会议室的正常使用,会议室将分步拆迁,整个拆迁安装调试工作需在1月底前完成(1701会议室除外)。1701会议室设备的搬迁可在广州分行搬迁时同时进行,并在搬迁后5天内完成利旧设备的安装调试。
2.5标段划分及中标候选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下载存档)。
3.5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上述情况,所有相关投标人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3.6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中国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投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中国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中国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系统供应商处理处罚期内(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招标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3.9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10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中国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中国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 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领取招标文件。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 投标人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相同股东、管理关系或属同一集团的,均不被接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系统提示信息为准)
3.14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贰级或以上资质。
3.15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案例(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且案例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注:①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签署页、服务内容页等,及合同/协议期内累计100万元及以上结算发票及发票验真查询截图;②合同或协议签署人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投标人总、分、母、子公司所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均不纳入审查。)
3.16 投标人须是所投COB大屏、网络音频一体机、AI会议纪要终端、AI会议纪要服务一体机、智能会议文件管理主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COB大屏、网络音频一体机、AI会议纪要终端及服务一体机、智能会议文件管理主机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如果为多层授权须提供全链条完整的授权函)。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两者同时参与,则代理商响应无效。(提供资格声明函/授权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3日8时30分起至2025年12月19日17时30分止。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请将购买标书款项汇至以下账号:
4.3投标保证金:¥34,462.00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投标)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6年1月4日9时30分。
5.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及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须加密上传)。
6、开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需进入远程开标大厅进行操作。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