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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民医院机房设备及配套软件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0-28 浏览次数:5

腾冲市人民医院机房设备及配套软件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腾冲市人民医院机房设备及配套软件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LCZFCGNK2025-119

2.项目名称:腾冲市人民医院机房设备及配套软件维保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0000.00元。

5.最高限价:300000.00元。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腾冲市人民医院机房设备及配套软件维保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6.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3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

6.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的公司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的相应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缴款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比例10%;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要求:

4.1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前磋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磋商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单位。查询方式及时间:由评审小组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可提供邮寄,邮寄费1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售价:4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