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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高级中学(文化路校区)餐厅排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0-28 浏览次数:6

漯河市高级中学(文化路校区)餐厅排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2025-016

2.项目名称:漯河市高级中学(文化路校区)餐厅排烟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3691.58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33691.58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漯河市高级中学(文化路校区)餐厅排烟工程,建设地点为漯河高级中学文化路校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室内柳叶板平台、风柜、油烟净化器及风管安装等。

5.2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5.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计划工期:1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从注册时间起至今的纳税和社保;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①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信用查询网页④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内容的资料。以上资料单面打印需加盖公章贰套(原件备查),在运营招投标中心)报名。

2.报名同时领取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