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86-252001073160N)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
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药配方颗粒包1;(002)中药配方颗粒包2;
(003)中药配方颗粒包3;((004)中药配方颗粒包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药配方颗粒包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药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须提供证明材料)
②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具有《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须提供承诺书);
(002中药配方颗粒包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药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须提供证明材料)
②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
具有《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须提供承诺书);
(003中药配方颗粒包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药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须提供证明材料)
②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具有《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须提供承诺书);
(004中药配方颗粒包4)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药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须提供证明材料)
②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
具有《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须提供承诺书);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4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11日16时3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