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天健医疗青少年儿童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精装修施工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HZR-2025-050CG)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天健医疗青少年儿童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精装修施工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7万元,招标人为宝鸡天健华奕健康医养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宝鸡天健医疗青少年儿童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精装修施工二期,5楼、6楼、7楼装修等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天健医疗青少年儿童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精装修施工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天健医疗青少年儿童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精装修施工二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提供在本投标企业近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书面承诺);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2)依法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于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