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第二批新能源项目二批次投资主体优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勐海县2025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已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采购人为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投资人全额筹措,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主体优选进行竞争性磋商,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勐海县2025第二批新能源项目(第二批次)投资主体优选。
2.2项目地点:勐海县指定地区。
2.3磋商范围:社会投资人负责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巴达光伏发电项目、勐康光伏发电项目、纳丙光伏发电项目、纳翁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投产的全部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管理、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并网、运营、维护管理等全部工作。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项目投资人全额承担。说明: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4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进行投资主体优选的4个项目为勐海县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中的项目,第二批次总装机12万千瓦,均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序号标段名称项目概况项目建成时限
一标段:巴达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装机规模3万千瓦,概算总投资12000万元。8个月
二标段:勐康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装机规模3万千瓦,概算总投资12000万元。8个月
三标段:纳丙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装机规模3万千瓦,概算总投资12000万元。8个月
四标段:纳翁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装机规模3万千瓦,概算总投资12000万元。8个月
注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申请人可选择其中的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响应文件需按标段分别制作,单独成册。
2.5质量要求: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顺利、稳步推进,按时投产;达到现行新能源项目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项目经营年限: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要求,以上4个项目开发经营年限上限设为25年,经营期满后由勐海县人民政府收回开发权重新组织资源利用开发。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与资源配置的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证照的企业。
3.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注: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2022年以后成立的按年份提供,2024年后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并对报表真实性进行承诺)。
3.3信誉要求:
(1)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务违法失信主体。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活动。
3.5本项目磋商阶段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费:8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20日9时00分。
6.2地点:勐海县
6.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