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高新区超硬材料产业园配套挡墙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受炎陵县龙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炎陵高新区超硬材料产业园配套挡墙工程(采购代理编号:HNHY-YL-202502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 项目名称:炎陵高新区超硬材料产业园配套挡墙工程
2. 采购代理编号:HNHY-YL-2025022
3. 采购预算:466317.33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4.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 评标方法: □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6. 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8.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最高限价(元)|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1|炎陵高新区超硬材料产业园配套挡墙工程|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1项|466317.33|466317.33|□|□|
说明:
1. 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 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_%分包给中小企业。
3.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 11 月 12 日至2025年 11 月 18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内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24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2.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 11 月 24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