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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海关办公楼外立面石材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5-09-15 浏览次数:1

珲春海关办公楼外立面石材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珲春海关办公楼外立面石材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Z2025-74

2.项目名称:珲春海关办公楼外立面石材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83,391.00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工程施工。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范围,在人员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

(3)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能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5日至2025年09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以下所需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售价: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