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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10 浏览次数:2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21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CS202506134.1

项目名称: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000.00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1|300000.00||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承诺制: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响应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的有效复印件;

3)投标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110日至20251120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上门获取或邮寄,A.现场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B.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的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相关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指定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报名人的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的项目名称及文件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10900(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511210900(北京时间)

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电话:135-8165-0451

邮箱:gxczp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