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河南郑州分行大同路库房物品摆放架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河南郑州分行大同路库房物品摆放架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郑州分行大同路库房物品摆放架项目
2.2招标编号:0635-2530N707BH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4项目预算:690000元。
2.5采购内容:中国工商银行河南郑州分行大同路库房因档案管理要求需增加物品摆放架3450个。
2.6交货日期: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上交货时间如甲方库房建设工程延期等特殊情况,甲方通知乙方交货时间进行顺延。
2.7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大同路97号(招标人指定仓库)。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符合招标人要求。
2.9中标数量: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3)纳税及社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承诺函:
①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除承诺外,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和信用报告;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②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
③如在本项目中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④本单位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情况;
⑤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⑥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情形二:投标人如不存在“情形一”,须提供承诺函;
注: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1月4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文件发售;
4.3获取方式:通过邮箱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满足“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工
电话:135-8165-0451
邮箱:gxczp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