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长底布依族乡新寨小桥拆除重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SC-ZB-2025-11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罗平县长底布依族乡新寨小桥拆除重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60199.29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罗平县长底布依族乡新寨小桥拆除重建工程位于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境内,处在长底一本块线上,为跨越新寨小河而设,桥梁全长16.0m,桥梁全宽8.5m,上部承重结构为I孔10.0m钢筋混凝土现浇板,下部承重结构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配扩大基础,桥面布置为7.5m宽行车道,两侧分别设置0.5m宽护栏,桥面铺装采10cm-17.5cm厚整体现浇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罗平县长底布依族乡新寨小桥拆除重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罗平县长底布依族乡新案小桥拆除重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3】1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两,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注:(1)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贵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打印电子证书后需在个人签字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3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供应商2022年至今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供应商无需提供)。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7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15时00分
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工
电话:135-8165-0451
邮箱:gxczp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