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停车场运营管理服务
(招标编号: FZX-2025-0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通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停车场运营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自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5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范围: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枢纽2025年底至2026年底开通期间的停车场运营管理服务,面积约20万m2,包括地下各层的接驳场站、旅游大巴、枢纽停车场、二级 停车场、京唐停车场、出租车网约车区域及地下联系道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停车场运营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停车场运营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服务单位。
3.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须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或管理面积不小于5万m2或管理车位数量不小于1000个的停车场运营管理服务类似业绩;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从事停车管理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内没有出现编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的状况;
3.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1日13时00分到2025年11月17日13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要求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文件费: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正时间:2025年12月0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日15时00分
升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