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房担保公司职工餐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HY-2025-A-077F)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津房担保公司职工餐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176.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房非融资性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证职工餐厅正常运营,食堂至少配备4名工作人员,包括以下职位:厨师2名、面点师1名、服务员1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房担保公司职工餐厅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津房担保公司职工餐厅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证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能证明其 信誉良好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025年01月01日至开标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 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税收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确保证明材料信息完整、清晰);
4.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例:电汇银行回单)。
投标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清晰、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
1、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确保与原件一致,不能清晰辨认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定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因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5日10时00分到2025年12月0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后,以纸质或电子版文件售出。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津房担保公司职工餐厅服务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