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道融合高新技术发展湖北有限公司产品培育加工园区项目招标
湖北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藏道融合高新技术发展(湖北)有限公司产品培育加工园区项目。项目业主为藏道融合高新技术发展(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藏道融合高新技术发展(湖北)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藏道融合高新技术发展(湖北)有限公司产品培育加工园区。
2.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年。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藏道融合高新技术发展(湖北)有限公司产品培育加工园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场内道路、标准厂房、园区内办公楼房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的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②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③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拟派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需提供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3.5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注:5-6项由投标人按要求自行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任一时间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及网址),其他项提供承诺或声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
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襄阳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