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
山东省东营综合保税区粮油进口数字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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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综合保税区粮油进口数字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东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营综合保税区粮油进口数字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44.4993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为东营综合保税区粮油进口数字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计划投资为7444993元人民币,A包动力部分
设备:4426263元;B包电气部分设备:2255180元;C包换热、气动设备:467650元;D包消防部分设备:2959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营综合保税区粮油进口数字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A包)::
(002)东营综合保税区粮油进口数字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B包):
(003)东营综合保税区粮油进口数字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C包);
(004)东营综合保税区粮油进口数字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D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营综合保税区粮油进口数字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A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开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东营综合保税区粮油进口数字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B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开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东营综合保税区粮油进口数字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C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开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东营综合保税区粮油进口数字产业园设备采购项目(D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开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4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资信证明文件【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 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以上资料不全或有缺陷将不接受其报名。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
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工
电话:135-8165-0451
邮箱:gxczp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