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地下车库智能照明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ZX-20251208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明珠地下车库智能照明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6.00000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东方明珠小区(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王营路),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节能分享费用,中标人以节约电费作为本项目改造投资(建设费用约56万元全部由中标人投资)及运营回报,合同年限为5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东方明珠地下车库智能照明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方明珠地下车库智能照明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活动: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2) 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3)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1日17时00分
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需要提供材料: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2.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