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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招标公告*杨村第十一中学及杨村第十三小学食堂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6-02-10 浏览次数:7

2月招标公告*杨村第十一中学及杨村第十三小学食堂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HZY-2026-00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杨村第十一中学及杨村第十三小学食堂购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十一中学、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十三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杨村第十一中学及杨村第十三小学食堂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杨村第十一中学及杨村第十三小学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杨村第十一中学及杨村第十三小学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  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  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提供其免缴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提供其免缴的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的提供其中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24日16时00分。

- **获取方式**:请将营业执照、经办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盖章后发送至公司邮箱,并发送供应商联系人、电话,或将以上材料递交至现场。信息复核后发放磋商文件,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售价**:每套文件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