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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城区段-嘉陵江左岸-堤防加固加高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6-02-04 浏览次数:5

略阳县城区段-嘉陵江左岸-堤防加固加高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阳县城区段(嘉陵江左岸)堤防加固加高工程 已由汉中市水利局以汉水发(2025)234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略阳县江河管理站 ,项目资金来源中、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阳县城区;


2.2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固加高2段,涵洞加闸5座,长1120m, 其中:上段新建防汛转移步道+防浪墙,长810m (含400m 路面 垫高);下段新建盖板涵长310m。


2.3 项目总投资:659.41万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略阳县城区段(嘉陵江左岸)堤防加固加高工程施工标段;标段编号:E61070035417crqx5qld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略阳县城区段(嘉陵江左岸)堤防加固加高工程施工标段,堤防加固加高2段,涵洞加闸5座,长1120m, 其中:上段新建防汛转移步道+防浪墙,长810m (含400m 路面 垫高);下段新建盖板涵长310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承担过类似项目;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负责过类似项目施工工作,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未在陕西省行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6年2月4 日00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