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以工代赈招标公
告
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以工
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3630750.8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以工代
赈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630750.8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现状污水管网的清淤长度
约1096米,新建De225-d500污水管道约1274米及接户管和附属设施,其
中新建De225污水管道约217米,新建d300污水管道约780米,新建d400污
水管道约169米,新建d500污水管道约108米,路面破除及恢复面积约482
平方米,新建dn110污水接户管约300米,新建dn160污水接户管约150米
,新建600×600小方井约42座,新建Φ1000污水检查井约37座,新建
Φ1000截流井5座,检查井井周加固2座,新建d600水系连通管长度约165
米,新建Φ1250检查井约4座,新建d600八字排水口4座,新建Φ600现浇
混凝土井盖及井座42套,新建Φ800现浇混凝土井盖及井座46套,挖土方
约6100立方米,挖石方约1525立方米,填方(路基合格材料)约5246立方
米,填方(机制砂)约1992立方米,灌渠清淤约1447立方米。本项目中标
后要保证吸纳当地群众务工人数不少于140人,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
143.91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及施
工图纸。
最高限价(如有):3630750.83
合同履约期限: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
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人数不少于1人,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号)的规
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
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