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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推荐:吉林市第三中学食堂食材大宗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LGCZB-2026-CG0205)

发布日期:26-02-09 浏览次数:4

项目推荐:吉林市第三中学食堂食材大宗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LGCZB-2026-CG020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市第三中学食堂食材大宗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1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市第三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蔬菜鸡蛋水果酸奶:猪肉;鸡肉牛肉羊肉鱼肉各种肉类;粮油冻货干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蔬菜鸡蛋水果酸奶;(002)第二标段:猪肉;(003)第三标段:鸡肉牛肉羊肉鱼肉各种肉类;(004)第四标段:粮油冻货干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蔬菜鸡蛋水果酸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2-2024)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7)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

(8)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002第二标段:猪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2-2024)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7)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8)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003第三标段:鸡肉牛肉羊肉鱼肉各种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2-2024)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7)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8)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004第四标段:粮油冻货干调)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2-2024)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7)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8)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2060900分到202602131600

获取方式:1.时间:202626日至2026213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双休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2270930

递交方式:吉林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02270930

七、其他

吉林市第三中学食堂食材大宗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吉林市第三中学食堂食材大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227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JLGCZB-2026-CG0205;

2.项目名称:吉林市第三中学食堂食材大宗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及标段划分(仅作为参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序号标段预算金额

1第一标段:蔬菜鸡蛋水果酸奶66万元

2第二标段:猪肉61.6万元

3第三标段:鸡肉牛肉羊肉鱼肉各种肉类49.5万元

4第四标段:粮油冻货干调53.9万元

5.最高投标限价:吉林市发改委最近指导价及周边大型商超(吉林大润发、欧亚超市)发布售价的97%(供应商以统一的投标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超过97%的为废标);

6.采购内容:(蔬菜鸡蛋水果酸奶:猪肉;鸡肉牛肉羊肉鱼肉各种肉类;粮油冻货干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供货地点:吉林市第三中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9.供货期:1年: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2-2024)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7)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8)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02626日至2026213晦天上午09:0011:00万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双休日除外);

2.地点:吉林市;

3.方式: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4.售价:每标段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227093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机:18618387645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