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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标讯》廊坊分行城区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6-02-10 浏览次数:5

20262月标讯》廊坊分行城区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BOCLF-JC-202600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廊坊分行城区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8.09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进一步规范职工食堂管理,切实发挥员工食堂服务及保障作用,保证食材、厨房用具等供应质量,降低成本、提升效率,为员工提供卫生、营养、健康、便捷的就餐服务,中国银行廊坊分行拟为城区管辖性4家支行实施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廊坊分行城区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廊坊分行城区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3)供应商具有为我行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注册地应在当地,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供应商须具备食品安全许可证。

()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近3(20232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4)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02110900分到202602241700

获取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下述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至一个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邮件正文请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邮件题目注明“廊坊分行城区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发送邮件后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在审核成功后方可邮寄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安全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方式: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100/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02280930

递交方式:廊坊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02280930

开标地点:廊坊市

七、其他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2

合作期限:一年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预算:118.09万元(开发区支行30.54万元,广阳道支行29.18万元,金光道支行3733万元,安次区支行21.04万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