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无功补偿装置(SVG)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无功补偿装置(SVG)设备(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比例为100%)(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NS
2.2项目名称: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无功补偿装置(SVG)设备
2.3项目概况:金七门12项目:浙江金七门核电厂厂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金七门村,地处南田岛南缘,猫头洋北岸。厂址中心位置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21°56′49″,北纬29°03′11″。厂址北北东距舟山市约106km(直线距离,下同),北北西距象山县约42km、距宁波市约89km,西北距绍兴市约170km、距杭州市约
220km,西距三门核电厂约31km,西南距台州市约62km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无功补偿装置(SVG)设备2套
2.5交货地点:DDP至浙江金七门12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的交货期为"2027/9/30"。
2.7质量标准:安全等级NC,质保等级QNC,无需核安全监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无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2022年-2024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之前的项目提供2022年-2024年,投标截止时
间为6月30日之后的项目提供2023年-2025年。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无
(6)人员要求:无
(7)其他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
力。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用)。(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其他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
合体的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浙江金七门1、2号机组无功补偿装置(SVG)设备):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2026年02月03日20时00分00秒—2026年02月10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