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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农场晒场农机设施仓库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5-11-05 浏览次数:5

温县农场晒场农机设施仓库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温县农场晒场农机设施仓库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温县农场晒场农机设施仓库建设项目

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 预算金额:267408.68元

4. 采购需求:温县农场晒场农机设施仓库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 工期:60日历天

6. 质量要求:合格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1.1-1.5证明材料。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未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书(未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河南省焦作市

3. 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