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传染病医院消防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2025-11-05
项目概况
漯河市传染病医院消防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ZB-2025-1032
项目名称:漯河市传染病医院消防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9397.02元
最高限价:389397.02元
采购需求:漯河市传染病医院消防改造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携相关证件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6日09点30分前(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