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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锦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资产装饰装修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5-11-21 浏览次数:1

奎屯锦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资产装饰装修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2511-ZB08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奎屯锦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资产装饰装修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奎屯锦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装饰装修项目包括室内装修:包括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书房等多个房间的装修工程,涉及天花板、地板、墙壁、门窗、灯具、家具等的装修和布置。室外装修包括户外景观设计、露台、庭院、花园等外部装修,以及外墙、屋顶、阳台、门窗等的修缮和装饰。空调、电气和照明系统:对建筑物的空调、电气和照明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建筑物结构与防水:对房屋基础、构造、地下室等进行结构加固、防水和防潮处理。家具配饰:包括布艺、摆件、工艺品、画作等的选择、搭配和布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奎屯锦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资产装饰装修供应商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奎屯锦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资产装饰装修供应商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3)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或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附授权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未被责令停业、破产或财产被接管、冻结(须附相关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对提供有效证件的承诺(如提供的资格文件全部为原件则不需提供此承诺书);

(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12)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2日10时00分到2025年11月26日19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10时30分

七、其他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项目地点:奎屯锦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房屋资产及由锦安公司代管(包括奎屯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部分集团公司子公司)的房屋

3.入围家数:2家

4.质保期:

4.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4.2装修工程为2年;

4.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4.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5.报名金额: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6.报名所需资料:

6.1企业营业执照;

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根据获取人身份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6.3报名费用缴纳银行回执单。

6.4提供单位开票信息。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