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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冷链集配中心一期项目勘察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5-11-21 浏览次数:2

辽宁省葫芦岛冷链集配中心一期项目勘察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LNZH25081-JZXCS24)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 葫芦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冷链集配中心一期项目勘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万元, 招标人为辽宁飓速冷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葫芦岛冷链集配中心一期项目相应的勘察服务, 工程内容包括打造具备冷链加工、包装、运输等全产业链生产要素的食品制造及农产品加工基地和综合型冷链物流基地。一期总占地面积: 136亩, 投资金额: 约9亿元, 建筑面积: 约11万平方米, 冷库库容: 15万立方米, 其中一期建设3座立体全自动库, 1座多功能库, 1座加工车间, 1座辅助建筑信息化中心, 1座办公中心。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葫芦岛冷链集配中心一期项目勘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葫芦岛冷链集配中心一期项目勘察)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及以上或岩土工程 (分项)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企业资质, 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拟派本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含) 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5年11月20日20时00分到2025年11月27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授权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辽宁省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