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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0-24 浏览次数:1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3、项目名称:2025年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设备一批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62.4(万元)


6、最高限价:341.4(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质保期:包一、包二:货物验收合格后不少于3年;包三:中医四诊仪、新生儿床边超声机、输血加温器、NO 治疗仪:货物验收合格后不少于5年,其他设备:货物验收合格后不少于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