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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卷烟厂制丝弱电机房精密空调、UPS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13 浏览次数:2

大理卷烟厂制丝弱电机房精密空调、UPS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制丝弱电机房精密空调、UPS改造项目(招标编号:A202501BA2001716349107 项目编号:256301020101012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合约约98万元(人民币)。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对大理卷烟厂制丝弱电机房的精密空调、UPS系统进行改造,更换原有的2台精密空调、2台UPS(不含电池组),综合考虑设备的稳定性、能效、兼容性及未来扩展的需求,提升机房环境控制能力,保证供配电系统稳定,为机房长期稳定运行提供保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 特殊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配备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分别由专人担任且不得兼职,具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①项目负责人(1人)资格要求:须提供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并附书面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②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同时,提供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 其他要求:

注:

①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②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17时00分00秒——2025年11月20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时3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项目名称:大理卷烟厂制丝弱电机房精密空调、UPS改造项目

7.2 招标编号:A202501BA2001716349107 项目编号:2563010201010120

7.3 项目规模:合约约98万元(人民币)。

7.4 招标内容与范围:对大理卷烟厂制丝弱电机房的精密空调、UPS系统进行改造,更换原有的2台精密空调、2台UPS(不含电池组),综合考虑设备的稳定性、能效、兼容性及未来扩展的需求,提升机房环境控制能力,保证供配电系统稳定,为机房长期稳定运行提供保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7.5 建设地点:大理卷烟厂。

7.6 工期要求:由于本项目施工期间,机房内服务器需要断电,所以,要根据工厂生产计划安排,利用生产空闲时段进行项目现场施工,项目建设周期总工期12个月以内(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的进场通知为准)。

7.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7.8 质保期:自项目单项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

7.9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7.10 出资比例为:100%。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