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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充电站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20 浏览次数:2

钦州充电站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ZW-JSB-ZB202510005)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钦州充电站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60万元,招标人为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钦州港勒沟作业区和大榄坪作业区,充电站设备设施用于新能源电动车辆的电能补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钦州充电站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钦州充电站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要求: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少完成1项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或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可以是独立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也可以是总承包合同中电力工程工程量清单金额达300万元以上的施工业绩)。要求业绩证明材料提交合同协议书(能证明具体合同金额、电压等级和双方签字盖章页面)、加盖有供需双方公司章的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或其它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项目业绩时间以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其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0日00时00分到2025年12月01日17时30分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编号:QZW-JSB-ZB202510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钦州充电站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钦州充电站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钦州港勒沟作业区和大榄坪作业区,充电站设备设施用于新能源电动车辆的电能补给。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购置及安装2套同等规模为2000KVA高低压一体化直流群充系统,含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无功补偿柜、充电模块总控箱、直流落地式充电终端、箱式配电站、供电电缆及相应的基础基座士建施工等,包含设备设施材料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电缆敷设、调试、试运行、用电申请、补贴申报(如有)、培训、验收、后续相关服务等。

2.3交货地点:钦州港勒沟作业区和大榄坪作业区。

2.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以投标人响应的最快交付工期为准。

2.5质保期: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不少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少完成1项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或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可以是独立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也可以是总承包合同中电力工程工程量清单金额达300万元以上的施工业绩)。要求业绩证明材料提交合同协议书(能证明具体合同金额、电压等级和双方签字盖章页面)、加盖有供需双方公司章的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或其它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项目业绩时间以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其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日,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