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ZB-2025-044)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0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送变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拟安装21264块峰值功率为720Wp的单晶硅双玻组件,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5.31008MWp,交流侧容量为13.120MW;安装55台30kW、50kW、110kW、250kW、300kW、320kW等不同规格的逆变器:安装2台5kF的微风发电机组:配置2套2.5MW/5JWh的储能装置:配置15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枪合计数165支),其中:直流充电桩(240kW,1拖2)5台,直流充电桩(120kW,1拖2)10台,交流充电桩(7kW,1拖1)135台。同时配置5台7kW(1拖12)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另外,设置2台光伏指示牌、改建2座智慧岗亭、设置2台花瓣式光伏花、建设l0座风光互补路灯,实验楼两侧设置4座风光互补路灯等智慧园区元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须具有经中介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5年11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无需将以上截图置于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并作为备案资料留存):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送变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送变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拟安装21264块峰值功率为720Wp的单晶硅双玻组件,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15.31008MMp,交流侧容量为13.120MW:安装55台30kW、50kW、110kW、250kW、300kW、320kW等不同规格的逆变器;安装2台5kW的微风发电机组;配置2套2.5MW/5MWh的储能装置;配置15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枪合计数165支),其中:直流充电桩(240kW,1拖2)5台,直流充电桩(120kW,1拖2)10台,交流充电桩(7kW,1拖1)135台。同时配置5台7kW(1拖12)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另外,设置2台光伏指示牌、改建2座智慧岗亭、设置2台花瓣式光伏花、建设10座风光互补路灯,实验楼两侧设置4座风光互补路灯等智慧园区元素。
招标范围:材料设备采购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材料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首件货物供货完毕,其余货物自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单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完毕。
交货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煤机路1号(中标人负责卸车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须具有经中介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5年11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无需将以上截图置于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并作为备案资料留存);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