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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监督考核和评估分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0-09 浏览次数:3

中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监督考核和评估分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监督考核和评估分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含税):604,500.00元


最高限价(含税):604,5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监督考核和评估分析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工伤保险待遇核发数据、工伤医疗费用结算和机构考核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防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风险,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拟选定1家专业服务机构为采购人提供辅助服务。详细要求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1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及转包。若成交供应商在实际服务中存在无法兑现合同内容或违约情况,则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及取消其服务资格。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注: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承诺函》,并进行相关申明。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三、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