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庞矿东庞井、矸石热电厂2025年至2026年自行监测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东庞矿东庞井、矸石热电厂2025年至2026年自行监测项目;
1.2 采购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
1.3 采购代理机构: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2026年度东庞矿自行监测方案需对废水、废气、噪声、无组织、地下水、地表水及在线设备比对进行
监测,矸石电厂需对颗粒物、废水、噪音等进行比对监测,具体项目见附表(东庞矿2026年自行监测方案和矸石热电厂自行监测技术要求),需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监测公司监测并出具有效的监测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东庞矿服务期12个月,矸石热电厂服务期15个月;
2.3 服务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大孟村镇东庞矿;
2.4 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本项目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竞争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