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 2025 年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ZE-CG-2025-2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漾濞县 2025 年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 万元,招标人为漾濞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 4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漾濞县 2025 年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漾濞县 2025 年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 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连续 3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 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此 项不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 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此项不要求)、 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 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 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 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0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由投标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将以下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一份以 PDF 格式发送至邮箱。须提供的报名资料如下: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
七、其他
漾濞县 2025 年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E-CG-2025-28
2、项目名称:漾濞县 2025 年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00 万元
5、最高限价:40.00 万元
6、采购需求:购置十二道便携式心电图机 22 台。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采购预算(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十二道便携式心电图机 22 套 40 万元 否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 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连续 3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 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此 项不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 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此项不要求)、 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 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 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 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请各投标人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节假日及周末除外)每日上 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
(1)由投标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至招标代理机构 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将以下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一份以 PDF 格式发送至邮 箱。须提供的报名资料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③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等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 扫描件);
(2)现场确认人员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800.00 元/份,此费用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购买。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 14 时 00 分-14 时 30 分。
4.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
4.3现场递交:纸质版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电子投标文件 1 份(U 盘)。
4.4 逾期送达的、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