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中学冬季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 2025-10-2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中学冬季校服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JLZT-2025-1043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中学冬季校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LZT-2025-1043;
2.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中学冬季校服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需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中学冬季校服采购,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 预算金额:
|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金额(元/件) |
| 1 | 冬季校服 | 290.00 |
6.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7. 供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货到指定地点;
8.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及纳税、社保要求:①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相应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单位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②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③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期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8日;
2. 方式:邮箱获取。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应将以下加盖公章(鲜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